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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株洲市水务局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9

  

株水发〔2017〕52号

株洲市水务局

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水利(水电、农村工作)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株安发〔201713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水利系统干部生产安全意识,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为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筑牢思想基础。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水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良平担任组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廖嫦娥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安监站,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参照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三、      主要内容

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6月在全市水利行业各单位同时开展。

(一)深入开展面向全体干部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通过举办座谈会、培训班、专家解读、对口宣讲等多种形式,重点宣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显著成效,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共识,引导水利系统干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

2)开展领导干部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活动。通过局领导作专题报告、发表安全生产重要讲话,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社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各单位活动书面稿、活动现场图片等资料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开展面向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3)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活动。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水利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通过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活动开展,向企业职工深入阐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根本性意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4)开展企业千万员工零伤害承诺行动。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宣传活动发挥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广泛开展企业千万员工零伤害承诺、企业员工零伤害竞赛等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一单四制要求,组织对监管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进行公示公告,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管控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有条件的制作或采购一批警示教育片、安全宣传片,组织企业员工集体观看,让企业员工接受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6)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水利行业防汛抗旱等重点工作,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群众联动的防汛抗旱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7)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标杆企业专题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株洲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实施方案》(株政办函〔201713号)等文件要求,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好的企业宣传好、推介好,树立标杆,同时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成果,层层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学习和交流,总结推广安全文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防范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每个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荐1-2家企业典型材料到市局组委会办公室汇编。

8)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执法行动大宣传。6月份,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计划执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大力开展执法行动。坚持以案说法、以案说纪,曝光一批典型,形成强大震慑力。

(三)深入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9)开展“6·16”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市水务局将组织队伍参加由市安委办组织的在市中心公众聚集场所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水利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水利安全生产问题。

10)开展事故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组织干部职工、身边群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组织收集相关资料上传至企业微信平台、“株洲安监”等固定的官方微信平台,以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和微信公众平台。各相关单位要督促做好隐患辨识和整改工作,确保即时拍即时传,提高全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积极性,提升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11)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市安委办将在“株洲安监”微信平台开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有奖知识竞赛栏目;水利部将举办全国水利行业网络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全市各级水利部门要做好宣传组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同时,也可自行组织其他各类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大赛,大力宣传安全知识、传播安全理念,营造全民安全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按照活动要求,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构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水利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二)务求活动实效。要切实把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三)认真总结考核。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市水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6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市水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于每周五1000前将本单位一周内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水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75日前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市水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zhu_zhou0733@163.com,电话:28688740

 

 

      

 

                                    株洲市水务局

                                    20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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